五月, 2015 檔案館
104年奧亞運運動員轉職訓練方案
3262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資格選拔辦法含每月積分辦法
3448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資格選拔辦法含每月積分辦法
壹、依據:本辦法報經教育部體育署104年5月1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40137511G號函核備。
貳、宗旨:遴選優秀或具潛力選手參加培訓,俾便參加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爭取金牌。
參、選拔方式:
(一) 選拔時間:10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二) 錄取人數:
1. 男子花式撞球:4人。
2. 女子花式撞球:4人。
(三)資格限定:凡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82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之大專校院、各高中職有意願就讀大學之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四)階段培訓保留人數:至104年12月31日止,依據培訓排名結果(培訓排名辦法另定),保留男子、女子各組之前4名晉級下一階段培訓。
肆、比賽項目:花式撞球─9號球
伍、比賽地點:集賢撞球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02-2283-1919。
陸、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10日下午5:00止,逾期不受理。
柒、報名方式:1、親自報名2、網路報名(電子信箱:bact.tw@msa.hinet.net)
3、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 2726-1130)。
4、或逕洽林上義教練報名(報名電話:0935-242-633)。
捌、報名費:新臺幣伍百元,報名費於報名時同時繳交。若已報名而未參賽者,其已繳交之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餘款退還予原報名者。
玖、報名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524巷1弄29號,洽詢電話:(02) 27281993。
拾、郵政劃撥帳號及戶名:帳號-50217594,戶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拾壹、賽程抽籤:104年6月11日上午11:00於集賢撞球館舉行,不另行通知。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抽籤結果下午5:00公佈於本會網站。
拾貳、競賽規則:依世界花式撞球協會規則辦理。
拾參、凡報名參加選拔賽之選手,須於選拔賽舉行當天上午9時前報到。
拾肆、入選之培育選手,必須參加該集訓活動(104年7月6日至8月28日,集訓地點為集賢撞球館)。未按規定參加培訓相關活動或培訓期間違反相關規定者,取消其資格,並移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最重可處五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各級比賽,不得異議。
拾伍、本辦法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二
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訓每月積分賽實施辦法
一、依 據: 依據:本實施辦法報奉教育部體育署103年11月1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30034880號函核備。
二、主 旨: 為考核本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訓練情況,並給予各培育選手排名順序,做為各階段選拔之依據。
三、辦理時間: 每月積分賽舉辦時間,訂於每月最後一週,並呈報至教育部體育署。
四、地 點: 集賢撞球館(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五、參加資格: 入選本會104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育者,依其各所屬組別分組。
六、參加費用: 每人須繳交參加費用新臺幣壹仟元。
七、比賽方式: (一) 男子組採用1.九號球搶9局,雙敗制。
(二) 女子組採用1.九號球搶7局,雙敗制。
八、獎勵辦法: 頒發各組前四名獎助學金 – 第1名新臺幣肆仟元、第2名新臺幣貳仟伍佰元、第3名新臺幣壹仟伍佰元。
七、積分辦法: 給分方式如下:第1名(全勝)16分、第1名(1敗)14分、第2名11分、第3名8分、第4名5分、5至6名3分、第7至8名1分,依最後積分之高低定各選手每月的排名順序。並於培訓階段結束時,將每一位選手各月份積分予以加總,求得各選手於該階段所得之總積分。
八、本辦法經報奉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4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各組成績
5528104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成績表
高中男子組8號球個人賽
1、 新北市莊敬高職 范瀚元
2、 臺北市復興高中 邱名寬
3、 新北市莊敬高職 蘇彥文
4、 桃園市永豐高中 林振翔
5、 臺北市稻江商職 葉力文
6、 新北市莊敬高識 盧龍曄
7、 新北市莊敬高職 黃少謙
8、 臺北市復興高中 古哲宇
高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
1、 臺北市復興高中 柯秉漢
2、 屏東縣屏東高中 唐境霆
3、 臺北市復興高中 余冠毅
4、 高雄市小港高中 林楷能
5、 臺北市復興高中 李威德
6、 臺北市復興高中 楊恭豪
7、 臺北市稻江商職 黃煒閎
8、 臺北市復興高中 廖昱翔
高中女子9號球個人賽
1、 屏東縣陸興高中 范育瑄
2、 屏東縣華洲工家 賴薪雅
3、 屏東縣屏東女中 王婉菱
4、 新北市莊敬高職 陳思羽
5、 臺北市復興高中 王亞宴
6、 臺北市稻江商職 林雨萱
7、 臺北市稻江商職 李心語
8、 新北市莊敬高職 朱沛絨
國中男子9號球個人賽
1、 新北市頭前國中 簡崇翔
2、 新北市鷺江國中 郭承翰
3、 臺北市民權國中 陳本源
4、 新北市頭前國中 何恭華
5、 新北市時雨個中 許晉華
6、 新北市頭前國中 吳式濠
7、 屏東縣里港國中 陳文河
8、 新北市頭前國中 王偉丞
國中女子9號球個人賽
1、 新北市碧華國中 陳佳樺
2、 台北市民權國中 林媺玟
3、 屏東縣里港國中 吳汶珊
4、 屏東縣光春國中 潘芊吟
5、 新北市二重國中 羅文亞
6、 台北市民權國中 陳羿彣
7、 台南市安平國中 陳羽倢
8、 屏東縣長治國中 曾子芸
高中男子9號球團體賽
1、 臺北市復興高中A隊【黃皓天、楊恭華、藍嘉賢、柯秉漢】
2、 臺北市復興高中B隊【余冠毅、廖昱翔、施力誠、王星翰】
3、 新北市莊敬高職【游志唐、陳鵬宇、沈彥宏、劉岱融】
4、 臺北市稻江商職A隊【許俊瑋、黃煒閎、黃鵬仁、張展瑋】
5、 臺北市稻江商職B隊【黃偉倫、王凱玄、黃博軒、張晉豪】
6、 屏東縣金門農工【許庭恩、董家睿、楊秉倫】
7、 高雄市小港高中【黃識錡、黃嘉偉、林楷能】
8、 高雄市三信家商【凃正穎、高祥軒、邱紹豪】
高中女子9號球團體賽
1、 臺北市復興高中A【蔡佩君、王亞宴、陳怡軒】
2、 臺北市稻江商職【張鈺芳、李心語、郭佩菱、林雨萱】
3、 新北市莊敬高職【林怡瑄、朱沛絨、陳思羽】
4、 高雄市高雄女中【謝佳勳、李玟璇、潘蔚瑄】
5、 高雄市海青工商【王珮瑜、楊宜芝、林姿均】
6、 臺北市復興高中B【廖敏妍、何芃諭、張文宣】
7、 新北市辭修中學【張意婕、莊凱淇、李羚彤、洪珮茹】
8、 高雄市中正高中B隊【鍾衣衣、林念臻、李佳蓁】
國中男子9號球團體賽
1、 屏東縣里港國中【陳文泓、楊席嘉、陳文河】
2、 新北市頭前國中A隊【何恭華、簡崇翔、黃冠霖、吳式濠】
3、 高雄市中山國中C隊【洪鵬文、李鉅嘉、鍾昕和、陳志遠】
4、 高雄市鳳林國中【邱紹傑、張朝振、楊德麟】
5、 臺北市民權國中B隊【郭泰宏、沈沛源、莊涵智】
6、 新北市頭前國中B隊【蔡雨青、王偉丞、周育民】
7、 高雄市小港國中【丁詳祐、謝翔宇、李紀璿】
8、 高雄市旗津國中【蔡承旻、王柏斌、郭俊億】
國中女子9號球團體賽
1、 臺北市民權國中【林媺玟、陳羿彣、江水淨】
2、 高雄市中山國中B【陳心瑀、郭亮榆、林彤芯】
3、 屏東縣里港國中【廖涵涵、吳汶珊、洪靚怡、許芳瑜】
4、 高雄市中山國中A隊【簡綵彤、陳珮菁、姜慈嫺】
5、 桃園市東興國中B隊【沙之語、吳羽璇、邱渝婷】
6、 高雄市光華國中A隊【徐安柏、黃海媖、郭蓓樺】
7、 新北市新莊國中【李家瑜、陳芊如、黃茹萍、左庭瑀】
8、 桃園市東興國中C隊【許翊頎、蔡孟儒、黃妍華、廖敏馨】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3011教育部公文轉知-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22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40010846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第一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三條 前條第一項各款主辦單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國際單項運動組織聯合會(SportAccord)所屬國際單項運動總會。
二、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所屬之亞洲單項運動協會。
三、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所認可協會或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員單位之國際(亞洲)組織。
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比賽,除有會前賽、資格賽或訂有參賽標準者外,其參賽國(地區)及隊(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前二名:應有四國(地區)及四隊(人)以上。
二、第三名:應有五國(地區)及五隊(人)以上。
三、前二款以外之名次:應有六國(地區)及六隊(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