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2全運新北市撞球選拔-選拔要點
5112新北市參加102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運動代表隊選拔要點
一、 組別及項目:
(一)男子8號球 (二)男子9號球 (三)男子司諾克 (四)女子8號球 (五)女子9號球
二、 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本市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99年9月3日為準)
三、 選手參賽年齡:年滿14歲足歲(民國88年10月18日以前出生者)。
四、 報名日期、時間、地點及檢附資料:
(一)自即日起至102年4月14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地點: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三)抽籤日期:每日比賽當日上午10時30分。
(四)抽籤地點:比賽場地;抽籤務請派員參加,不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五)檢附資料:選手參加選拔賽報名時須檢附一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五、 比賽日期:102年4月15日上午11時【英式司諾克男子單打】
102年4月16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9號球單打第一階段】
102年4月17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9號球單打第二階段】
102年4月18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8號球單打第一階段】
102年4月19日上午11時【男子、女子8號球單打第二階段】
六、 比賽地點:4月16、17、18、19日 集賢撞球運動館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4月15日 BOSS經典撞球館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196號B1 Tel:(02) 2749-5152
七、 比賽規則:依據WPA8號球及9號球規則及WPBSA司諾克規則規定辦理。
八、 選拔須知:
(一)2011~2013國內外主要賽事(含緯來職撞)績優選手
男子組: 郭柏成、張裴瑋、王泓翔、吳育綸、傅哲偉等
女子組: 柳信美、林沅君、蔡佩真等
以上保送第二階段選拔(仍須依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二)各項比賽依報名人數採雙敗淘汰或單循環制,每組取2~4名晉級第二階段,選拔賽後依大會名額(每組2名)按照排名依序報名參加《全國運動會資格賽》。
(三)為防止影響比賽公平性,入選資格賽選手須繳交保證金參仟元(本會代收繳交中華民國撞球總會),於選手完成所有賽程後無息發還。
(四)男子9號球 搶9局 男子8號球 搶7局 男子司諾克 3戰2勝制
女子9號球 搶7局 女子8號球 搶6局
(五)男子組、女子組皆可跨項參加8號球及9號球,但不得跨項參加司諾克。
(六)職員由選拔委員會聘任之。
(七)選拔委員會:
召集人:林上義
委 員:葉雅正、劉俊宏、蔡昌諭、楊要輝
九、 申 訴:
(一) 有關參加選拔賽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 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如附件一)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本會仲裁(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二) 有關選拔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WPA8號球及9號球規則及WPBSA司諾克規則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 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如附件二)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本會仲裁(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
(三) 任何申訴均應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代表隊職隊員名單由各單項選拔委員會提出,送經本市「102年全運會代表隊選拔委員會」審議核定,必要時本市選拔委員會得徵召績優選手代表本市參賽。
十一、本選拔要點經「102年全運會代表隊選拔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參加102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運動代表隊選拔
選手報名注意事項
1. 戶籍、參賽年齡規定:請詳閱選拔要點內容說明。
2.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4月14日(星期日)止。※逾期無法補辦※
3. 報名地點: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4. 報名方式:請填妥下列報名表,檢附戶籍謄本,郵寄或親至報名地點。
5. 檢附資料:運動員報名時須檢附戶籍謄本(正本,限比賽日前一個月內申請者)以備查驗;參加比賽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6. 選拔辦法列舉保送第2階段之選手,亦須依照以上規定完成報名手續。
7. 抽籤日期:每日比賽當日上午10時30分;抽籤務請派員參加,不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8. 比賽地點:4月16、17、18、19日集賢撞球運動館 (9號球、8號球)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Tel:(02)2283-1919
4月15日 BOSS經典撞球館 (司諾克)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196號B1 Tel:(02) 2749-5152
9. 聯絡人:林上義 0935-242633
———————————————————————————–
新北市參加102年全國運動會撞球運動代表隊選拔賽報名表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字號 參加選拔項目
□ 男
□ 女 □ 9號球 □ 8號球
□ 司諾克 (可複選)
生 日 / /
聯絡電話
住家:
教 練 行動: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中區選拔競賽規程
5024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中區選拔競賽規程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中區選拔競賽規程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中區選拔報名表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中區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 依 據:本競賽規程依據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競賽規程」辦理。
二、 宗 旨: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五、 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名帥撞球運動館
七、 比賽組別:
高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8號球個人賽
高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八、 選拔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4月13日,共計1天,上午11:00時起開始比賽。
日 期 比 賽 組 別
102年4月 13日 國中男、女組團體賽 11時
102年4月 13日 國中男、女組個人賽 11時
102年4月13日 高中男、女組9號球團體賽 高中男子組8號球個人賽
102年4月13日 高中男、女組9號球個人賽 11:30起
九、 比賽地點:名帥撞球運動館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06號 04-2235-7679
十、 報 名 費:個人賽每人三佰元 團體賽每人三佰元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11日截止(報名費用於比賽現場繳交)。
十二、 報名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以電子檔傳送本會(e-mail如下)、並備妥
學生證影本於選拔完成當場繳交
十三、 報名地點:台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3樓
聯絡人:白崇伸0937-480-896 Tel:(04)2235-7679
e-mail:mobe231@gmail.com (本會收到報名3日內回函確認)
十四、 參賽資格:
學籍規定─
(一)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就讀各校者為限,報名時須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 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三) 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四) 分區預賽時,每組每校派隊數量不設限制
(五) 9號球選手可報名參加9號球各項比賽,8號球選手不可與9號球選手重複。
(六) 全國各縣/市之分區範圍如下:
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
(七) 各區參加個人組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 北區、南區:
高中男子組各13人 高中女子組各13人 國中男子組各13人 國中女子組各13人
2.中區:
高中男子組6人 高中女子組6人 國中男子組6人 國中女子組6人
(八)各區參加團體組複賽隊數如下:
1.北區、南區各6隊。
2.中區4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最少不得少於3人。
(九)101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各組獲前4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同項目比賽者,為
本屆比賽(全國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十五、 比賽辦法:
一.選拔賽個人組視參賽人數決定賽制,局數參考如下─
a.花式撞球9號球:
1.高中男子組7局 2.高中女子組5局
3.國中男子組6局 4.國中女子組4局
b.花式撞球8號球:
1.高中男子組5局
二.團體賽採打點制(三戰兩勝),每隊三人同時出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二點之隊伍為勝隊,各隊出賽名單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提交於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
三. 選拔賽當天選手務必攜帶學生證、一吋相片2張及穿著其代表學校制服或運動服
十六、 比賽規則:WPA八號球規則、WPA九號球規則。
十七、 大會裁判:由台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推派。
十八、 注意事項:
一. 比賽開始逾時10分鐘選手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選手請穿著其代表學校校(隊)服或運動服,嚴禁穿著牛仔褲,涼、拖鞋。
三. 比賽會場嚴禁吸煙,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
四. 如有疑問請洽台中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04)2235-7679。
五.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佈。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南區選拔賽競賽規程
5805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南區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 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3月18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08237號函辦理。
二、 宗 旨: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三、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五、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聖戰士撞球館
七、 比賽組別:
高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8號球個人賽
高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八、 選拔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4月15、16、17、18、19日,共計五天,每日上午08:30時報到檢錄,上午09:00時開始比賽。國中組賽程4月15日~18日。高中組賽程4月18日~19日
九、 比賽地點:聖戰士撞球館 高雄市小港區宏平路433號2F 07-8037501
十、 報 名 費:個人賽每人三佰元、團體賽每人三佰元(報名費請於比賽現場繳交)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過期恕不受理。
十二、 報名方式:請詳填報名表與照片以電子檔傳送本會(e-mail如下)、並備妥
學生證影本於選拔完成當場繳交
十三、 獎勵: (一)九號球男女子個人賽1~16名各頒發獎牌、獎狀
(二)八號球男女子個人賽1~16名各頒發獎牌、獎狀
(三)團體組國、高中冠軍各發獎盃一座,前6名獎牌、獎狀各一面
十四、 報名地點:高雄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會址: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99巷2
號2樓
聯絡人:李振邦0921245678 Tel:07-3852012 傳真:33800222
e-mail:ksbctw@yahoo.com.tw (本會收到報名2日內回函確認)
十五、 參賽資格:
學籍規定─
(一)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就讀各校者為限,報名時須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三)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四)分區預賽時,每組每校派隊數量不設限制
(五)9號球個人及九號球團體組可跨項報名、報名8號球比賽,選手不可重複報名或跨項。
(六)全國各縣/市之分區範圍如下:
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澎湖縣、
金門縣、連江縣。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
(七) 各區參加個人組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 北區、南區:
高中男子組各13人 高中女子組各13人 國中男子組各13人 國中女子組各13人
2.中區:
高中男子組6人 高中女子組6人 國中男子組6人 國中女子組6人
(八)各區參加團體組複賽隊數如下:
1.北區、南區各6隊。
2.中區4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最少不得少於3人。
(九)101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各組獲前4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同項目比賽者,為
本屆比賽(全國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十六、 比賽辦法:
一.選拔賽個人組視參賽人數決定賽制
a.花式撞球9號球:
1.高中男子組6局 2.高中女子組5局
3.國中男子組5局 4.國中女子組3局
b.花式撞球8號球:
1.高中男子組5局
二.團體賽採打點制(三戰兩勝),每隊三人同時出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二點之隊伍為勝隊,各隊出賽名單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提交於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取前六強優勝隊伍代表南區參加全國決賽。
三.選拔賽當天選手務必攜帶學生證及穿著其代表學校制服或運動服。
十七、 比賽規則:(一)WPA八號球規則、WPA九號球規則。
(二)各項比賽限時50分鐘,以得分較高之個人或隊伍獲勝,如
得分比數相同,以正在進行比賽那一局作為勝負
十八、 大會裁判:由高雄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推派。
十九、 注意事項:
一. 比賽開始逾時10分鐘選手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選手請穿著其代表學校校(隊)服或運動服,嚴禁穿著牛仔褲,涼、拖鞋。
三. 比賽會場嚴禁吸煙,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
四. 如有疑問請洽高雄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07-3852012或0921245678。
五.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現場公佈為準。
二十、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02年3月18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08237號函辦理。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北區選拔競賽規程
6628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北區選拔競賽規程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北區選拔報名表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北區選拔競賽規程
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
北區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 依 據:本競賽規程依據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02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競賽規程」辦理。
二、 宗 旨: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五、 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時代撞球運動館
七、 比賽組別:
高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8號球個人賽
高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男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國中女子組:9號球個人賽、9號球團體賽
八、 選拔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4月8、9、10、11日,共計四天,每日上午09:30時報到檢錄,上午10:00時開始比賽。
日 期 比 賽 組 別
102年4月 8日 國中男、女組團體賽
102年4月 9日 國中男、女組個人賽
102年4月10日 高中男、女組9號球團體賽 高中男子組8號球個人賽
102年4月11日 高中男、女組9號球個人賽
九、 比賽地點:時代撞球運動館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89號5樓 02-8687-1885
十、 報 名 費:個人賽每人三佰元 團體賽每人三佰元
十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4月3日截止(報名費用於比賽現場繳交)。
十二、 報名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以電子檔傳送本會(e-mail如下)、並備妥
學生證影本於選拔完成當場繳交
十三、 報名地點:新北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聯絡人:林上義0935-242-633 Tel:(02)2283-1919
e-mail:sctcaf@yahoo.com.tw(本會收到報名2日內回函確認)
十四、 參賽資格:
學籍規定─
(一)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就讀各校者為限,報名時須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 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三) 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四) 分區預賽時,每組每校派隊數量不設限制
(五) 9號球選手可報名參加9號球各項比賽,8號球選手不可與9號球選手重複。
(六) 全國各縣/市之分區範圍如下:
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
(七) 各區參加個人組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 北區、南區:
高中男子組各13人 高中女子組各13人 國中男子組各13人 國中女子組各13人
2.中區:
高中男子組6人 高中女子組6人 國中男子組6人 國中女子組6人
(八)各區參加團體組複賽隊數如下:
1.北區、南區各6隊。
2.中區4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最少不得少於3人。
(九)101年全國中等學校撞球聯賽各組獲前4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同項目比賽者,為
本屆比賽(全國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十五、 比賽辦法:
一.選拔賽個人組視參賽人數決定賽制,局數參考如下─
a.花式撞球9號球:
1.高中男子組7局 2.高中女子組5局
3.國中男子組6局 4.國中女子組4局
b.花式撞球8號球:
1.高中男子組5局
二.團體賽採打點制(三戰兩勝),每隊三人同時出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二點之隊伍為勝隊,各隊出賽名單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提交於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
三. 選拔賽當天選手務必攜帶學生證、一吋相片2張及穿著其代表學校制服或運動服
十六、 比賽規則:WPA八號球規則、WPA九號球規則。
十七、 大會裁判:由新北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推派。
十八、 注意事項:
一. 比賽開始逾時10分鐘選手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 選手請穿著其代表學校校(隊)服或運動服,嚴禁穿著牛仔褲,涼、拖鞋。
三. 比賽會場嚴禁吸煙,如經查獲取消參賽資格。
四. 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02)2283-1919。
五.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佈。
台南黃國展提醒您–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
4550名 稱 | 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 |
---|---|
發布日期 | 民國 100 年 09 月 27 日 |
第 1 條 |
本標準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
|
第 2 條 |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全國性體育團體,指依法立案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之奧林匹克運動 會或亞洲運動會競賽種類相關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之體育團體。 二、全國性體育團體 B 級以上教練證或裁判證,指由全國性體育團體核 發或授權其他單位團體核發,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登錄之 A 級及 B 級教練證或裁判證。 三、體育運動相關科、系、所,指大專校院所設體育運動相關科、系、所 。 |
|
第 3 條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無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經銷商不得從事之 事實或行為者,得認定為具有本條例規定之體育運動專業知識: 一、國內體育大專校院或體育運動相關科、系、所畢業,且取得全國性體 育團體 B 級以上教練證或裁判證。 二、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或中華民國聽障者 體育運動協會核發之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帕 拉運動會競賽種類 C 級以上教練證或裁判證之身心障礙者。 三、曾獲頒國光體育獎章。 四、曾獲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教練獎勵辦法之獎勵。 五、曾擔任前二款獎勵賽會之國家代表隊選手或教練。 六、經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登錄為運動彩券經銷商之代理人連續三年以上。 |
|
第 4 條 |
前條所定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學位證書及各級教練證或裁判證。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及各級教練證或裁判證。 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國光體育獎章證書。 四、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本會核發之獎勵證明文件。 五、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組團(隊)單位所核發之證明文件或相關 公文書。 六、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登錄證明文件。 |
|
第 5 條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參加2013年世界8號球錦標賽
5816參加2013年世界8號球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目 的:為培訓優秀男子8號球選手,參加2013年世界8號球錦標賽,爭取獎牌,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撞球總會。
四、承辦單位:職業委員會。
五、比賽地點:BOSS撞球育樂會館 (臺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96號B1)。
六、比賽規則:採世界花式撞球協會 (WPA) 8號球規則。
七、比賽辦法:第一階段選拔賽採8號球雙敗淘汰制,搶9局。另保送優秀選手陳信廷、鄭從華、張玉龍、陳英傑直接晉級第二階段選拔賽。
第二階段選拔賽採8號球雙敗淘汰制,搶11局。
八、比賽日期:第一階段─102年3月26日(星期二)。
第二階段─102年3月27日(星期三)。
九、選拔名額:第一階段將遴選排名前4名的選手晉級第二階段選拔。
第二階段將以本會取得之參賽名額為依據,依選拔賽排名順序指派為參加「2013年世界8號球錦標賽」代表選手。
十、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限男性),皆可報名參加第一階段選拔賽。唯參賽者應具備高度熱誠,能完全配合訓練計畫,須有時間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比賽者,無法配合培訓者,請勿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費用:新臺幣500元。
十二、報名辦法:即日起至選拔賽前一日下午17:00時止,逕洽職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雅仁先生(行動電話0932-152-925),並繳交報名費以完成報名手續。
十三、申訴方式:有關申訴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選手必須穿著整齊服裝出賽,服裝不整者禁止參賽並以棄權論處。
(二)各場比賽開始後,10分鐘內未到達會場並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處。
(三)選手應服從裁判、遵守大會規定及運動員精神,若有違反者,大會將依實際情況議處。
(四)選手對裁判之裁決有疑義,應先要求暫停比賽並請求大會裁判長至該比賽球檯處理,若再有疑義請以書面方式向大會提出抗議,經大會召開委員會議作出裁決後,不得再有異議。
(五)入選代表隊選手必須完全服從由本會選派專任教練之指導,進行訓練,以求達成目標。。
十五、本競賽規程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