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2013年世界9號球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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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球總會參加2013年世界9號球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本競賽規程報奉教育部體育署102年6月1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17162號函核備。
二、目 的:為選拔優秀男子9號球選手,參加「2013年世界9號球錦標賽」,爭取獎牌,為國爭光。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職業委員會。
六、比賽地點:博仕經典撞球館(臺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96號B1)。
七、比賽規則:採世界花式撞球協會WPA 9號球規則。
八、比賽辦法:第一階段選拔賽採9號球雙敗淘汰制,搶9局。另保送優秀選手陳信廷、鄭從華、張玉龍、陳英傑4人直接晉級第二階段選拔賽。
第二階段選拔賽採9號球雙敗淘汰制,搶11局。
九、比賽日期:第一階段─102年6月24日(星期一)。
第二階段─102年6月25日(星期二)。
十、選拔名額:第一階段選拔賽將遴選排名前4名的選手晉級第二階段選拔。
第二階段將以本會取得之參賽名額為依據,依選拔賽排名順序指派為參加「2013年世界9號球錦標賽」代表選手。
十一、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限男性),皆可報名參加第一階段選拔賽。唯參賽者應具備高度熱誠,能完全配合訓練計畫,須有時間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比賽者,無法配合培訓者,請勿報名參加。
十二、報名費用:新臺幣500元。
十三、報名辦法:即日起至選拔賽前一日下午17:00時止,逕洽職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雅仁先生(行動電話0932-152-925),並繳交報名費以完成報名手續。
十四、申訴方式:有關申訴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賽選手必須穿著整齊服裝出賽,服裝不整者禁止參賽並以棄權論處。
(二)各場比賽開始後,10分鐘內未到達會場並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處。
(三)選手應服從裁判、遵守大會規定及運動員精神,若有違反者,大會將依實際情況議處。
(四)選手對裁判之裁決有疑義,應先要求暫停比賽並請求大會裁判長至該比賽球檯處理,若再有疑義請以書面方式向大會提出抗議,經大會召開委員會議作出裁決後,不得再有異議。
(五)入選代表隊選手必須完全服從由本會選派專任教練之指導,進行訓練,以求達成目標。。
十六、本競賽規程經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