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吳珈慶事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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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吳珈慶轉籍新加坡一事,吳父提到體委會、撞球運動協會沒有善意溝通的內容,協會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明整個事實經過,避免造成誤會。說明如下:

1、97年9月21日亞洲巡迴賽廣州站時,新加坡祕書長向吳珈慶招手,歡迎其到新加坡發展。

2、98年1月5日晚間6點,接獲體委會陳副主委通知,說戴主委要和我討論撞球運動發展方案,雖我已有其他行程,我立即前往全國體總陳祕書長處,並與陳副主委約定隔天10點與戴主委見面。

3、98年1月6日上午10點,我前往體委會拜會戴主委,研商如何振興撞球運動,並進一步為國家爭取更多金牌。我建議要增加選手的收入和放寬撞球場設立的法令,讓撞球場生意好起來,成為全民普及的運動。並邀請戴主委參加緯來男子職撞大賽總冠軍賽開打典禮,當面鼓勵楊清順、吳珈慶、王泓翔、呂輝展等選手。

4、98年1月7日下午6點,戴主委至桃園南崁台茂家庭娛樂購物中心參加職撞年度總冠軍賽開球儀式並致詞,致詞中對現場和全國觀眾,特別強調賽會獎助金將大幅提高,鼓勵選手認真打球,為國爭光。

5、98年2月18日,蘋果日報刊登吳珈慶將出走新加坡。

6、98年2月19日,我立即會同協會理事和主委們與吳珈慶會談,並曉以大義,希望他留在台灣,也將若前往新加坡的利弊得失告訴他,並寫下書面備忘錄請吳珈慶簽名,雙方各執一份,以便隔天(20日)日向體委會回報處理狀況。(備註:但我那時尚不知吳珈慶已於2月12至17日去過新加坡。)

7、98年2月21日,戴主委和林、陳兩位副主委來電交辦,交待協會要全力慰留吳珈慶,上午11點15分林副主委要我前往體委會交換意見。會談後,我於12點20分立即打電話給吳珈慶請他約父親下午2點至球聖撞球場會談至4點50分,雙方相談非常融洽。我將會談結果回報給體委會,並於當天下午5點30分,由戴主委、林副主委、陳副主委、本人、吳珈慶及其父親等六人共進晚餐,詳細談及慰留。戴主委也特別強調在文化大學一定要讀到研究所,退休後不打球時,可至學校擔任老師。會中吳家提出3個要求:1.年薪110萬元新台幣、2.補助出國之經費和3.退休後未來之發展。結論是,年薪部份實際有困難,我提出若此點破例,影響甚鉅,其他撞球選手可能都會要求比照辦理,後果難以想像。而且,對其他運動項目的優秀選手又要如何交代?最後結論是:亞運培訓選手有2萬多元生活津貼可領,若再找到一個贊助商提供3萬元贊助應不是大問題,如此年薪至少有60萬以上。又賽會獎勵金將要提高,以吳珈慶的實力,要領到高額的獎勵金的機率相當高。況且,吳珈慶從15歲至20歲之間選上國家代表隊的次數,及擁有全年度代表國家出國參賽的機會,整個收入已達上千萬元新台幣。吳父也再三表示,他也不放心一個小孩離鄉背井、出國在外。我也告訴吳家父子,能夠邀請三位長官一同出席是很難得的機緣,顯示體委會對此事的重視,同時也做足了面子給吳家,要好好為我國爭取榮譽,大家相談甚歡。餐會歷經一個多小時,並點了2瓶清酒,方便大家為會談的成果舉杯慶祝,餐會結束前,我再與吳家父子相約於23日(星期一)在協會見。

8、98年2月23日,我在協會辦公室與吳珈慶及其父親討論簽署願意留在台灣之協定。不料,吳父提出其他要求,說:「凃先生你弄錯了,金額是460萬才對,明細是年薪110萬,出國補助150萬(實報實銷),新加坡另有2個贊助者會提供贊助金」。我經詳細考慮後,告訴吳家父子,這個金額我會報告給體委會,但我認為過不了關。因為,如此破例之後,其他選手也會要求比照辦理。吳父則表示:「你替我們提出就是」,我也將此次會談的記錄依吳父之意見修改了三次,再請他倆人簽字確認,並告知一定會轉交至體委會。更特別告知吳家,切勿對外宣布今日會談內容,保護其未簽約前的籌碼。

9、98年3月4日,吳珈慶搭乘下午3點的班機前往新加坡,吳父主動打電話告知平面媒體記者。媒體記者也告訴吳父,要審慎處理,現在尚未跟新加坡簽約,此時曝光對吳珈慶很不利。但吳父聽不進去,還是堅持告訴記者,以至事情曝光。體委會問我意見,我堅決反對個案處理,否則如何面對其他優秀選手。獎勵金已提高,比賽成績好的選手可領到更多獎金,對於其他名次的選手才有引力,符合正面激勵選手向上的心,並希望大家祝福他父親的決定。但我代表協會,還是歡迎吳珈慶以台灣人的身份回來和我們一起打拚。撞球運動協會現有男子職業會、菁英會、及女子委員會,選手人數加起來約300人,一定可以再訓練出更多的好選手。

10、98年3月16日,臺中的士榮公司願意提供年薪新台幣90萬。3月17日由吳父回答:「不需要」。(報紙有刊登、報導)

11、99年3月29日,新加坡海峽時報刊登吳珈慶取得藍卡(也就是取得居留權)。   

12、99年4月1日,世界花式撞球協會來函,對符合排名資格的選手以及經由會員國名額分配的選手發出邀請函;當然,受邀者必須具備會員身分。吳珈慶因前往新加坡,己不符合前述的條件,協會依照事實辦理,不發給吳珈慶參賽名額。

15、99年4月9日,吳父回台後立即召集蘋果,中央,自由等報社發表不滿意見,協會被迫,不得已公開98年2月23日吳珈慶和其父親都有簽字的會談內容給記者參考。內容如下:

協會已明白告知吳珈慶,若要轉籍新加坡,協會之處理如下:

1.不能再參加我國內賽事:包含國內排名賽,緯來大賽…等等。

2.國際賽會,將需代表新加坡,中華臺北不會給名額參加。

3.世運會、東亞運、亞運、世錦賽之參賽,我們會提出停賽一屆權益。

16、99年4月,吳珈慶宣佈不去新加坡後,協會即對吳珈慶解禁,協會特別請求2位記者朋友及較接近吳珈慶的朋友們協助轉告他,請吳珈慶來參加亞運培訓選手選拔賽。

17、99年3月新加坡會發給吳珈慶藍卡,是吳珈慶決定去留的關鍵。但協會一直到99年4月24日,才舉辦亞運培訓隊最後一次選拔賽,其實是一再延後,而所有撞球選手都知道是在等待吳珈慶;可惜吳珈慶沒回來參加選拔。這讓很多選手感到非常不滿,因為成為亞運培訓隊的培訓選手,體委會每個月發給3萬多元的生活津貼,延後選拔造成其他選手的損失。

18、99年8月13日,協會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吳珈慶可報名參加任何賽會。此一決議並在8月17日各大報紙登刊。

19、100年4月20日,協會接到中國台球協會通知,吳珈慶已於4月8日取得「中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正式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報名參加賽會。

20、100年4月20日,吳家表示被協會封殺2年多,不得不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21、100年4月22日,協會要求媒體澄清吳珈慶參賽權已於99年4月不轉籍新加坡後正式開放,這事撞球選手都知道。少了任何一位選手,對協會只有損失,所以不會輕言放棄選手。

 

22、協會的自我檢討

1、協會須檢討沒做好教導選手做人的道理的任務。一個選手的養成,從第一步踏進撞球場時,就需要有人陪伴打球、更要有人可以指導打球(不管是朋友或是教練們),再者需要有撞球用品製造商生產具材、贊助商出錢出力及電視轉播來創造比賽的舞台,及訓練選手的比賽抗壓性。我國賽會之多是世界第一、協會的運作也是世界第一。台灣的撞球環境所訓練出的優秀選手,可以出國比賽贏取獎金,而且多多益善。但轉籍變成外國人後,再回頭與台灣的選手對抗,將會造成何等的傷害?

    2、協會不應該在2月21日請出3位長官來和吳家會談,造成誤導吳家以為體委會會為你個人會開出先例。

    3、協會將爭取撞球成為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以增加基層撞球人口。並爭取放寬撞球場設立辦法,尤其是消防檢查不應將撞球場列為甲類檢討,以便撞球場設立能普遍化,將撞球運動的面擴大,培育出更多好選手和好教練。

    4、尋求企業出錢出力支持。

    5、撞球運動協會自79年11月10日成立至今,對全國國人要有交待,對所有選手要公平對待。

                                                         涂永輝10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