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高雄市港都盃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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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高雄市港都盃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報名表下載:110港都盃撞球錦標賽1.報名表

110年高雄市港都盃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推展中小學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活絡各校情誼。
二、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 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
四、 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傑克撞球運動館
六、 比賽項目:花式撞球9號球
七、 比賽日期:110年9月22日~25日(共計4天)
八、 比賽地點:傑克撞球運動館(地址: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566之17號地下1樓)
九、 連絡電話: 07-3952445
十、 比賽組別:
(一)高中男生組9號球個人賽 (二)高中女生組9號球個人賽
(三)高中男生組9號球團體賽 (四)高中女生組9號球團體賽
(五)國中男生組9號球個人賽 (六)國中女生組9號球個人賽
(七)國中男生組9號球團體賽 (八)國中女生組9號球團體賽
(九)國小男生組9號球個人賽 (十)國小女生組9號球個人賽
十一、 參賽資格: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小及國、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報名。
(二)選手報名註冊後,不得轉隊,亦不得更改名單。
(三)團體賽(每隊至多4人)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每組每校不限隊數,不得跨校組隊。
(四) 參加9號球可再加報名9號球團體賽。
十二、 競賽辦法:
(一)團體賽採打點制─3戰2勝,每隊三人同時開賽,勝二點之隊伍為勝隊。
(二)各隊出賽名單必須填寫完整並請教練簽名於開賽前30分鐘提交予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
(三)花式撞球9號球局數表如下:
1.高中男生組6局 2.高中女生組5局
3.國中男生組5局 4.國中女生組4局
5.國小男生組3局 6.國小女生組3局
(四)比賽時間採沒收比賽制,限時60分鐘。局數多者為勝。比數相同以該局結束後勝負判定。暫停以3分鐘為限。比賽時間剩餘15分鐘內不可以喊暫停。出杆採限時1分鐘。
(五)報名人/隊數在4(含)人/隊以上之組別,賽制採雙敗淘汰賽制至全部賽程結束。報名人/隊數不足4人/隊之組別,賽制採單循環賽制。
十三、 競賽規則:採用WPA 9號球規則。
十四、 獎 勵:
(一) 國小男、女子個人賽:
第一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第二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並列第三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五至八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牌、獎狀各1
(二) 國中男、女子個人賽:
第一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第二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並列第三名頒發獎盃、獎牌、獎狀各1
五至八名並列第五名頒發獎牌、獎狀各1
(三)團體賽項目冠軍頒發獎盃乙座,二、三、四名各頒發獎牌乙面及獎狀乙紙,
五至八名並列為第五名頒發獎狀乙紙,團體賽項目未出賽者不給予獎勵。
十五、 申 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
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及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
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 比賽爭議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七、 罰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
資格及己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己已發給之獎牌、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二)參加團體賽之隊伍,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
參賽資格及己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三)代表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
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四)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點)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五)各參賽選手必須隨身攜帶附有可辨識照片之學生證(須蓋有105學年度第1
學期註冊章),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六)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各參賽選手參加比賽,必須穿著正式比賽服裝或各校
校服(上衣為準)或各校體育運動服裝(上衣為準)或撞球隊服,並著皮鞋或
運動鞋,不得著短褲或涼鞋、拖鞋等。服裝不符規定者,予以限時改善,
屆時仍無法改善者不得出場比賽。
(七)比賽會場嚴禁吸菸、撥打或接手機,違反者一律請離開比賽現場。
十八、 競賽管理:
(一)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二)審判委員由本會聘請之。
(三)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
十九、 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8日下午五時截止(以E-MAIL為準)。
(二)聯絡電話:0921-245678 李振邦名譽主委
(三)E-mail:ksbctw@yahoo.com.tw
(四) 報名費:高中男、女組及國中男、女組個人賽暨團體賽每人每項皆為新台
幣300元,國小組報名費150元整 (檢錄時請務必出示學生證)。
(五) 報名表請至高雄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雲端網站下載。
(六) 未完成繳費者,報名無效。
廿、本比賽洽詢電話0972-006614撞球委員會副主委郭家豪或0921-245678撞球委員會名譽主委李振邦。
廿一、本競賽帶隊老師、教練及裁判、工作人員,得依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
,得獎學校請給予帶隊老師教練敘獎。
廿二、若有未盡事宜請依比賽現場宣布或公佈為準。
廿三、敬請教育局以電子公文轉知所屬高中職、國中、國小學校及全國各高中職、
國中、國小學校踴躍報名參加。
廿四、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呈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運動發展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廿五、比賽最新訊息詳見高雄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臉書。
廿六、獎盃、獎牌、獎狀製作:請准予以教育局局長、體育會理事長共同列名。
廿七、附則:
(一) 本賽事係列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競賽表現採計參考項目,尚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方符合加分:101學年度起,納入加分之核獎項目及人數,以不超過報名隊伍(人)1/3為限。須達6隊(至少3個不同單位)以上隊伍參賽。各運動競賽之項目及組別需達3隊(人)以上參加。
(二) 比賽中不接受選手臨時加項測驗成績。
(三) 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